15 則迴響於《國華人壽微電影(心願篇)

  1. 應該沒有道德風險問題,除非是兒子弒母牟取保險金,但這一定是例外,過去會有道德風險是被保險人年紀,但99年2月3日起施行之保險法第107條修正後,也解決了。還有受益人實務上,非親屬也非只限法人團體,一般以自然人居多。個人感覺這則廣告若真是真人故事,很單純是母親用很辛苦賣的綠豆湯,將錢一點一滴存下來,用死亡金或滿期金送給兒子,而兒子想到離別10年的媽媽,用辛苦存下的錢留給他,又看到照片觸景生情,痛哭流涕吧,不覺得有什麼走在邊緣的感覺。

  2. 10年不見的兒子,一定沒有親簽保單,顯然是媽媽當要、被保險人,受益人寫自己兒子,託付業務人員給兒子,以防哪天媽媽過世,兒子不知領取保險金。若是要保人生前更改給兒子當要保人,給兒子權力生前滿期解約,兒子更可以領取一筆錢。說來說去,就是媽媽給兒子很好的儲蓄險吧,我猜…用錢說明很俗氣,但用愛體會就很感人。

  3. 非親屬關係.到死亡時要持證明才可領取…非親屬只限法人團體..
    這廣告~沒說清楚兒子是受益人或被保險人..也有漏洞

  4. 我想謝謝我媽媽~雖然他不在我身邊(離婚)~但是~我要謝謝他把我生下來~我也謝謝我奶奶~他從我小照顧我到大~

  5. 很感人..但是以保險法來說, 受益人與保戶(要保人、被保險人)都應親簽吧??
    不見好幾年找到就有保單,父母幫子女買保單應不適用在這裡吧!!!

  6. 父母恩重難報第八:遠行憶念恩
    子在他鄉母心傷 生離總比死別難
    慈母不捨手中線  日夜憶念淚千行 如猿泣子斷肝腸
    真是這樣,不管離多遠,離開多久,母親的愛,只增不減。

    真的該回去看看媽媽了,別再讓她掛心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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